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体员工在法定工时以外,享有休息日。
(2) 法定假日:全体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带薪(视为上班)
假日:
a. 元旦(公历 1 月 1 日)
b. 春节(视公司生产需要,一般放腊月28至正月初8十天左右的有有薪假期)
c. 清明节(公历4月4日或5日)
d. 劳动节(公历 5 月 1 日)
e. 端午节(农历 5月初5)
f.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
g. 国庆节(公历 10 月 1 日、 2 日、 3 日)
(3) 工伤假 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办理。
(4)婚假 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申请7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5)产假 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女性员工生产前后,可申请三个月(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6)公假 员工参加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公益活动、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入学或资格考试经所在部门及人事部门上报公司领导核准的,可按上班时间计发薪资。
(7)休假规定 员工提前15日向直接主管及人事部门申报休假的种类和时间,协商安排休假具体事宜。因工作原因,未能休以上的给予调节。
2 、保险 :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相关保险。
3 、贺仪与奠仪
( 1 )正式员工结婚,公司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200元。
( 2 )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致奠仪人民币200元。
4 、过节费 公司视经营情况在法定节日或公司纪念日发放贺金或贺礼。
5 、健康检查:公司每两年出资为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6、员工活动:公司不定期举行各种员工活动